沈阳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费用怎么计算?
费用计算方法:
职工门诊统筹报销费用须是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医院等级对应的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报销的最高限额是1.2万元。
门诊医疗报销费用=(门诊医疗总费用-目录外费用-目录内先行自付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
已经由职工门诊统筹按支付比例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累计计入参保人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并在签约医疗机构就诊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图源:沈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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