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退役军人学费减免与教育资助政策一览

地方特产2023-02-09 11:56:22佚名

绵阳退役军人学费减免与教育资助政策一览

  学费减免与教育资助

  中职教育

  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享受国家补助。

  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包括: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高职教育

  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2021年高职继续扩招200万),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专科阶段、研究生阶段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本文标签: ,学费  ,学生  ,助学金  ,高等学校  ,金额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