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二、“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是今年残保金政策的最大变化。
即:用人单位2023年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未安排,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也无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