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凡参加九年级中考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投档总分不低于260分、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认定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含中职非遗专业),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
2.初中未毕业学生的补考时间为2022年9月17、18日两天;命题、考试、评卷等组织工作由学校负责。
3.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网上报送,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后报送市中招办,已报送确认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原则上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