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通知 沈阳市公租房管理规定2021

地方特产2022-05-18 03:07:04未知

沈阳市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通知 沈阳市公租房管理规定2021

  沈阳市将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无房家庭,进行申请参加 2021 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配租对象

  参加本次确认对象范围:2020年及以前年度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地来沈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中无房的申请家庭。

  二、配租房源

  1.雪莲雅居公租房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红椿路 35 号,本次配租约 100 套单室房源,建筑面积 40 平方米左右。

  2.西雅美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269号,本次配租约 70 套单室房源,建筑面积 35-44 平方米左右。

  3.惠生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秀园一街2号,本次配租约 290 套单、双室房源,其中单室房源建筑面积 40-50 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建筑面积 60平方米左右。

  4.光明新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中路,本次配租约 150套高层单、双室房源(11层顶,7-11层有电梯),单室房源建筑面积 39-46 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建筑面积 49-76 平方米左右。该房源位于京沈客专沿线且6层及以下无电梯。

  三、租金标准

  1.雪莲雅居公租房∶ 单室租金标准确定为 9.1元/月/平方米。以标准层南、西南、东南向为基准,底层与顶层分别减20元; 东、西向在所属层南向租金基准上减 20元; 西北向在所属层西南、东南向租金基准上减 40 元。

  2.西雅美苑公租房∶建筑面积为 36.01-38.2 平方米一室户型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40元;建筑面积39.56-43.67平方米一室户型的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 260 元;以二层东南(西南)向为基准租金,顶层和底层均减 20 元;东北朝向每套在所属层东南、西南向租金标准上再减 20 元。

  3.惠生新城公租房∶ 建筑面积 41.86-42.6 平方米一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210元;建筑面积51.3-52.21平方米一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 270元;建筑面积为61.01-62.09 平方米二室一厅户型,基准租金为每月每套 360元。以南向二层为基准租金,顶层和底层均减 20 元;东、西朝向每套在所属层南向租金标准上减 20 元;东北、西北朝向每套在所属层东、西向租金标准上再减 20 元。

  4.光明新村公租房∶基础租金定为 12 元/月/平方米。高层(11层顶,7-11层有电梯),以二层为基准,一层、顶层减 30 元/套,六层减20元/套。

  四、配租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

  家庭人口 1-2 人的配租单室房源,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房源。

  家庭人口2人为两代同性并且子女年满 16 周岁以上或者两代异性的可配租双室房源。

  五、相关要求

  1.本次确认按申请合格年度分年度(2012-2020年)、分项目(雪莲雅居、西雅美苑、惠生新城、光明新村)、分户型(单、双室)进行填报。摇号前视房源数量和报名人员具体情况确定实际参加配租人员和房源。

  2.每个申请家庭只允许申请参加一个项目的房源摇号。

  3.本次配租的光明新村公租房位于京沈客专沿线且均为 11 层顶的高层房源,1-6 层无电梯,7-11 层有电梯,对因上述原因不适合居住的家庭请慎重选择。

  4.申请参加本次确认的家庭由社区在全市通办平台予以登记确认。

  5.实行租赁社会房源保障的申请家庭参加本次确认,如配租成功,将从配租实际办理入住当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资金。配租不成功或放弃配租房源的,继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6.本次确认工作将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1年 4 月11日结束。如未按期确认的,视同自愿放弃参加本次配租,不影响以后参加其他房源的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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