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所有婚姻登记机关都开通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网上预约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 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当事人网上预约时,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为吉林省户籍,否则将不予受理,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准新人可提前2-30天在“吉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网络预约,点击这里进入预约系统,或拨打(县)市、区的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电话预约。
部分(县)市、区的婚姻登记处采取错时登记、非预约不办理,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登记总量。
长春结婚登记流程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对象资格
(一)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三)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六)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申办手续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办理程序
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