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申请人填写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青年安居计划”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提供的应届毕业生书面证明。
(四)申请人名下在江门市区内《个人房屋登记查询结果》(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开具方法: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市区各公共服务中心查询打印)。
申请对象/条件:
最新房源: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青年安居计划”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_信息公开_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