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在莱西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落入学生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1.学历人才: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技术技能人才:具有初级职称、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资格人员;
3.大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国内普通大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4.特殊专业人才:引进体育、文艺等特殊专业人才,由相关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落户;
5.获得莱西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的市外人员;
6.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