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石家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发放通知

地方特产2022-05-18 03:21:37佚名

2021石家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发放通知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平山县、井陉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赞皇县教育局:

  根据《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财教〔2014〕1号)、《石家庄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石教〔2016〕137号)及《石家庄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石教〔2018〕10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申请条件

  各县要根据《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财教〔2014〕1号)、《石家庄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石教〔2016〕137号)及《石家庄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石教〔2018〕10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规范学生申报与审批程序,并严格审查学生的证明材料,没有相关证件证明者不得纳入资助范畴,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优惠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须提供扶贫手册、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二)享受特困救助的家庭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三)低保户家庭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四)父母或学生本人因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提供残疾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实际监护人提供户口薄和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六)家庭成员因病致贫或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票据和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七)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须提供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或由学校家访后出具证明。

  二、严格申报程序

  山区六县要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财教〔2014〕1号)规定的补助发放程序,组织各项目学校开展学生申请、学校评议、名单公示、名单上报等工作。学生及家长要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负责,各项目学校要组织学生及家长签订保证书,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各项目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件认真评审,评审小组要在审议通过的名单上签字,注意留存会议记录;名单公示要求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发放方式和评审公示情况报县教育局。

  各项目学校要将申请表、评审记录、公示名单、资助领取表等补助发放资料妥善归档,及时留存各环节照片,每环节一张照片,各环节照片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学校名字命名存档。

  三、按时报送材料

  山区六县要提前安排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学校评议、名单公示等环节工作,确定享受补助学生名单,于3月29日前将《2021年春季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转移安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及《2021年春季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转移安置学生情况汇总表》,连同前三环节照片报至sjz6036696@163.com,并书面盖章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发展规划财务处。名单上报后不得随意更改。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按照名单发放2021年春季生活补助,并报送后两环节(发放补助、领取表签字)照片,以及2021年春季补助发放工作总结、《2021年春季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统计表》。市教育局将对山区六县春季补助发放情况随机抽查,一旦发现违规发放补助的,将从该县2021年下半年此专项经费中扣减相应额度。为保证不影响2021年下半年补助正常发放,已扣减部分由该县自行承担。

  四、做好政策宣讲

  山区六县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前安排,精心组织,务必将此通知连同《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财教〔2014〕1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石教〔2016〕137号)两个文件下发至82所项目学校,各项目学校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召开家长会、制作宣传卡、发放明白纸、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我市教育惠民政策,确保所有学生知晓政策,保证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惠民政策。

  五、加强监督检查

  山区各县要严格发放标准,按规定流程核实相关证件证明,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按规定公布政策落实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山区六县项目学校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资金发放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偏离的县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当年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督导考核中核减相应分数。确保每一名深山区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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