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证明审核时间:
网上审核: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线下审核: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第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补正相关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事项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领取证明:
网上办理:可前往现场自领,也可以选择邮寄服务。已经签发的小伙伴还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首页“我的证照”进入关联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证明。
线下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在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