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公租房申请材料
石狮市已经简化了公租房申请材料,可以联网查询的都无需再自己提供!
申请人提出公租房申请时只需提供证明材料,通过大数据系统联网可实现核查的其他材料可不用再提交。简化申请手续后,核查信息主要依托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平台联网自动采集。网上核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审核结果,应按相关部门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基本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诚信承诺及查询授权书;
3、其他申请材料:
(1)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属于离婚家庭的还应提供离婚协议或调解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特殊情况
1.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赠与他人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申请石狮市公租补贴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3.经石狮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不需提供收入证明。
4.网上核对信息与申请人填报信息不一致且影响其审核结果的,应按相关部门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