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支付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交单位后,若单位申报不及时或账户提供有误、支付失败等原因导致等待时间过长,可与参保单位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武汉医保局将及时核查处理。
武汉产假拓展延伸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期按下列规定执行: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国家规定98天产假 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 15天难产假),剖腹产按照难产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