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证为一人一证。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或者通过互联网办理签注手续
3.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
4.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5.收费情况: 申领居住证和签注免费。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领提交本人居住证和身份证明.(二) 审核审批。符合签注条件,当场办理。不符合签注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 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