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程度类型及认定标准
一、民教育系列大专、本科学历
具体认定标准
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经二维码扫描核验,与提供的材料相符即予以认定。
所需材料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核发(出具)部门、机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学历认证窗口,武昌区洪山路8号;咨询电话:027-87266708。
二、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
具体认定标准
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电子版,经二维码扫描核验,与提供的材料相符即予以认定。
所需材料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电子版。
核发(出具)部门、机构
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获取办理信息。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
具体认定标准
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经二维码扫描核验,与提供的材料相符即予以认定,按照大专、本科、学士学位的标准积相应分值。
所需材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核发(出具)部门、机构
请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获取办理信息。湖北省办理点: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一楼4号窗口,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7-87122395
➤指标及分值
1.大专学历,积10分;
2.本科学历,积20分;获得学士学位的,积30分。
备注:取最高文化程度,最高分值30分。
➤审核赋分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