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远市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
为完善我市异地就医备案政策,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省内异地就医便捷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上线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功能。清远参保人临时外出在省内联网医院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以凭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转诊人员、长期异地人员以及跨省异地就医仍需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备案制。
拓展: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参保人未按规定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到账的,自2023年1月1日零时起,暂停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23年2月28前参保缴费到账的,视为2023年度正常参保缴费,相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追溯至2023年1月1日零时起。各级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恢复延缴期间缴费到账参保人的待遇享受资格,并做好待遇追溯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