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结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社保征管系统切换等实际情况,经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20日。在延长期限内参保缴费的,不设置待遇等待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月1日至参保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关于税务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办理医保业务的温馨提示
为配合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切换工作,现对广大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温馨提示如下:
2022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1年12月20日提前至12月15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及居民医保代办单位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及向银行汇款等业务,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除通过街道(乡镇)、社区(村)、学校等代办单位办理参保缴费外,本市户籍的非在校未成年人和成年居民还可通过以下自助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
1.沈阳智慧医保APP
2.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
3.盛京银行手机银行、盛京银行网上银行、盛京银行95337电话银行、盛京银行自助终端机
注:外地户籍非在校未成年人和上年未在我市参保缴费的成年人需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缴费。外国人(含港澳台)需在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及核定后通过APP自助方式缴费。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