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咸阳市中心城区,范围界定与咸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保持一致;研究范围拓展至周边区域,主要包括兴平、礼泉及西咸新区。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2020年为基年,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同时对远景年进行规划展望。
交通发展目标体系
一、城市机动发展目标
结合咸阳市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以及居民收入结构发展趋势,合理调控机动车增长速度与拥有水平。近期2025年中心城区小汽车保有量约35万辆(含挂西安车牌车辆),远期2035年小汽车保有量约50万辆(含挂西安车牌车辆)。公共电、汽车数量2025年将达到1830标台,2035年将达到2370标台。
二、城市出行总量目标
中心城区城市交通系统能够满足2035年中心城区158万人次居民的出行需求,规划区范围内居民出行总量将达到412万人次/日。
三、城市交通方式结构引导目标
规划2035年中心城区居民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35%以上(含轨道交通),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比例达到45%以上,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控制在1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