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医保报销一般都是就医时直接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如在新参保未发卡、急诊未持卡、社会保障卡丢失、异地突发急诊、社会保障卡挂失、异地就医未能直接结算等情况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参保患者可以先行垫付,后持相关材料进行手工报销。
居民医保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住院未能直接结算时该如何手动报销?
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经备案或核准后,普通居民在治疗结束30日内,大学生在治疗结束9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报销资料
(1)情况说明;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3)全套住院病案资料:1、病案首页,2、出院小结,3、临时医嘱、长期医嘱,4、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5、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报告单(到医院的病案室复印);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户口本(复印件);
(5)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和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银行卡开户行信息);
(6)新生儿病历资料上的姓名与医保信息系统登记姓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