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计算方式等详情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保障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养老金计算
1.计算办法: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待遇标准:
(1)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市最低每人每月118元,参保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不含补缴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补助+集体补助+其他补助+账户利息)÷139。
二、养老金领取条件
正常参保人员从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
2.累计缴费满15年(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养老金的领取与认证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确认无误后,将委托代理金融机构实行发放。到龄领取待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指定银行网点或村级代理点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按月领取待遇,每12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参保人员可通过下载“智慧人社”或“老来”APP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未通过资格认证的,经办机构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资格认证通过后再按程序补发和续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