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
1.正常生产的,享受18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地方特产2023-11-16 18:12:05佚名
发放标准:
1.正常生产的,享受18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