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贷款缩短还款期限办理条件+材料+方式
办理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含配偶、第三方及第三方配偶)近6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须履行还款义务一年以上,无连续3期(含3期)或累计6期(含6期)以上贷款逾期记录;
3.借款人须在12个月内办理过提前部分还款业务;
4.在整个还款期内,只能办理2次缩期业务,且2次缩期业务办理时间必须相隔一年以上;
5.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必须结清。
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组合贷款需提供商贷部分结清证明原件。
备注:异地贷款缩期,不能通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官方APP或小程序查询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公积金缴存明细》的,须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附最近6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
办理方式
(一)柜面办理
借款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公积金APP,根据操作提示办理。
沈阳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点此下载
办理时限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