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购买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即租即买政策,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原件,就近到所居住保障房小区销售点提出购买申请,同时填写购买承诺。
(二)审批。市住房保障部门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结后发送短信告知申请对象,自行登录公租房在线报名平台打印准予购买确认书。
(三)缴款。市置地公司按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九江市中心城区保障房销售签约服务中心(怡景苑1栋1号门面)缴交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
(四)备案。市置地公司统一将购房合同报房屋交易部门备案。
(五)登记。市置地公司对付清全部房款并缴齐相关费用的购房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权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