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人才政策相关条件
1.按购房人家庭中最高学历或职称证书提出申请,申请人须为网签备案合同的买受人之一。
2.用人单位是垂直管理单位,用工合同在上级单位签订,社保在上级单位所在地缴纳,实际工作地点在我县的,可以享受政策:须提供上级单位用工合同、社保证明,派驻如东工作证明。
3.国内大学毕业信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国外大学毕业信息在留学e网通(https://zwfwcscseeducn/)核验;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等学历、如东中专及合作办学学校毕业生、如东籍在校大学生信息由教体局核验。是否享受我县已出台的人才购房补助及职称信息由人社局核验。
(二)二孩、三孩政策相关条件
1.申请人及所有子女须为如东户籍:
2.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的父亲或母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上都有其名字)。
(三)合同备案相关条件
1.实施办法执行之前,申请人所购商品住宅合同已网签备案,在实施办法执行期间撤销合同备案另行购房的,不可享受政策。
2.实施办法执行之前,申请人所购商品住宅合同已网签备案,在实施办法执行期间另行购房的,对该套住宅可以享受政策,但之前所购商品住宅合同不可撤销或变更
3.实施办法执行之前,申请人所购商品住宅合同已网签备案,在实施办法执行期间变更合同内容的,不可享受政策。
4.实施办法执行期间,申请人所购商品住宅合同已网签备案撤销合同备案另行购房或变更合同内容的,可以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