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补贴3万元!
注意: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条件:
①具有厦门户口;
②“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备注: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即“一流大学”(不限专业)或“一流学科”(须符合建设学科名单)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凡申请时取得境外学士学位,其毕业院校符合最新的THE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三大榜单之一的,予以认定为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毕业生。
③不超过30周岁
④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⑤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