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患者先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进行结算后,政策范围内剩余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分别在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内或当地大病保险窗口提交所需资料进行报销。
普通参保城乡居民在住院、门诊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由个人先行自付15%,剩余部分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由大病保险统一按20%予以补偿。(年度累计费用仍须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只扣减一次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地方特产2023-12-04 02:36:36佚名
参保患者先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进行结算后,政策范围内剩余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分别在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内或当地大病保险窗口提交所需资料进行报销。
普通参保城乡居民在住院、门诊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由个人先行自付15%,剩余部分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由大病保险统一按20%予以补偿。(年度累计费用仍须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只扣减一次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