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安居申报材料(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落户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18 04:11:57佚名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安居申报材料(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落户政策)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安居申报材料

  (一)免费入住人才住房(适用于第一条第一类人才)

  1.有效身份证件(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2.区招才中心出具的《新区高层次人才免费入住函》;

  3.创新人才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创业人才提供营业执照及股权构成证明材料(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购买人才公寓(适用于第一条第二类人才)

  1.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文件(入库人员需持出库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4.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说明;

  (三)发放购房补贴(适用于第一条第二类人才)

  1.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文件(入库人员需持出库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3.《青岛西海岸新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4.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购房房产证(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租赁人才公寓(适用于第一条第三类人才)

  1.填报《青岛市黄岛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核档案》(档案内材料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2.提报材料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技能等级证书等申请审核档案中需要的原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安居政策细则人才分类如下

  (一)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

  (二)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工程系列人选和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及经新区认定的其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层次人才。

  注:以上人才须2018年4月12日起全职新引进或新当选。


本文标签: ,人才  ,原件  ,复印件  ,新区  ,适用于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