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注意事项
1.自主转诊备案
进行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按照我市同级别医院支付比例下调20%进行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急诊就医和转院备案的人员,不要申请此类备案,不然会造成报销比例下降。
2.异地转诊
参保人员可在我市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正常异地转诊,不可在线上申请。
3.备案开始日期
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开始日期要选在住院日期前,否则会造成入院时间没有备案信息,无法直接结算。
4.请勿重复申请
“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渠道都能实现异地备案,只要在一个渠道申请成功就可以,不需要重复申请,以免造成数据紊乱,影响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