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及就业补助政策

地方特产2022-05-18 04:16:48佚名

新乐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及就业补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一)适用对象: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注意事项:各普通高等院校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石家庄市人社部门代为申请求职补贴。

  (三)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适用对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二)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受理部门:人社局就业培训科(8858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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