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3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1、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条件。
2、不满足6个月的,可通过继续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后追溯支付。
其中,跨统筹区参保缴费、欠费均不视为连续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的标准
从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费率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费费率一致,为10.5%(含生育保险费0.5%)。
其他事项
1.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且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生育补贴,生育为1500元,其他为300元。2022年3月1日后生育的,津贴与补贴同步发放。3月1日前市外生育的,无补贴。
2.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人员,生育三孩享受生育待遇。
政策来源:海曙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UocSwHeppmO8KkbGNIjh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