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生育津贴申报指南(条件+标准+方式)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正常,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条件。不满足6个月的,可通过继续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后追溯支付。其中,跨统筹区参保缴费、欠费均不视为连续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的标准
从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费率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费费率一致,为10.5%(含生育保险费0.5%)。
申报生育津贴时间及途径
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且生育当月的医保缴费费用到账后方可申报。
可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办理;
①线上: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②线下: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2)申请流产、引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门诊手术提供门诊病历原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3)申请未就业配偶待遇的:①出院记录复印件一份;②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③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一份。
生育津贴申请后到账时间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报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账。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金额=按新生儿出生时的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30×法定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申领类型
平产、剖宫产、助娩产(胎吸术和产钳术)、流产(未满4个月流产、4(含)至7个月以下流产)。
产检及生育住院报销方式
参保人员因产检及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按基本医保待遇刷卡结算报销。因特殊原因,确需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市外异地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保胎等均与异地就医医保待遇一致,如果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享受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未办理的按未按规定转外地就医医保待遇享受。
未就业配偶医疗待遇核准支付
未就业配偶由在职职工用人单位按基本医保医疗费零星报销办法向宁波市内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偿。具体标准是:正常阴道分娩3700元、阴道助产术4350元、剖宫产术5100元。
其他事项
1.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且享受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生育补贴,生育为1500元,其他为300元。2022年3月1日后生育的,津贴与补贴同步发放。3月1日前市外生育的,无补贴。
2.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人员,生育三孩享受生育待遇。
政策来源:海曙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UocSwHeppmO8KkbGNIjh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