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驾驶证审验申报人群一览
一、申报对象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即A类或B类驾驶证),驾驶证审验日期前一年内有过扣分记录的。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3、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不予通过审验。
4、驾驶证审验日期为计分周期结束后三十天内,属于临近期满换证的(期满换证前90天),可提前90天内办理。
5、驾驶证审验分网络学习和现场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计分周期内记1到8分的,可网络学习,记9到11分的强制现场学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强制现场学习。
6、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即A类或B类驾驶证),驾驶证核发地为异地,且合并办理期满换证的驾驶人,不能交管12123直接APP预约,需窗口预约驾驶证转入审验,现场学习。
7、驾驶证审验不得替学,网络学习过程中系统会随机抓拍驾驶人学习照片和身份证比对,替学的将记录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交管12123APP办理业务。网络学习中如选测试做题,时间累计最多不超过一个小时,观看视频时间累计不限制。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驾驶证原件。
3、本业务属于学习业务,不能代办,只能本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