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新生儿患病的住院费用报销及报销材料

地方特产2023-10-10 21:04:27未知

莆田市新生儿患病的住院费用报销及报销材料

  莆田市新生儿患病的住院费用报销及报销材料

  住院分娩期间用于治疗新生儿疾病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凡独立结算的新生儿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没有独立结算的,居民医保基金也不予支付。

  新生儿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材料

  医院材料(以下材料需医院盖章):1.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出院小结、出院证(原件);

4.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新生儿材料: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新生儿户口簿(自己页面)(验原件、收复印件)。

  父母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

2.医保卡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

3.父母农行账号(提供的账户需为一类账户,若为其他银行需提供开户网点名称)。

本文标签: ,原件  ,新生儿  ,医疗费用  ,材料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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