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护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人群?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并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失能等级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护险保障待遇
长护险建立初期,从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起步,扬中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同步纳入参保范围。随着长护险制度的建立完善,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基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范围和保障对象。
二,哪些情形承办机构不受理失能评估申请?
1.未参加长护险的;
2.失能未满6个月的;
3.不同意参加失能评估的或者自上一次失能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明显恶化的除外);
4.参保人员居住在境外的;
5.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或属于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范围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特殊情况说明:
享受长护险待遇的重度失能人员,因病情变化等原因,需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护理院)进行住院治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待遇的,停止享受长护险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