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退休人员特困帮扶补助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由退休人员本人,监护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向接管镇(街道)所属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初审核实:由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在接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入户核实。
3、审批决定: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包括建议应否享受特困帮扶资金及享受金额等)。
4、资金发放: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核完结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发放。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必须在医保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进行申请,即1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该年度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不得用于以后特困帮扶资金的申请。
2、提前申请时间为年度内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审核总时间相应增加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佛山市禅城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特困帮扶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监护人、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养老金收入佐证材料;
5、医保、商业保险和村委报销凭证和自付费用的医院收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属1-4级残疾的提供有效证件,属车祸伤害的应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
6、申请人提供银行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