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其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市民政局备案的数据为准;律师事务所以山东省律师职业管理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会计师事务所以省财政部门审批的数据为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及时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根据业务弹窗提示进行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和《承诺书》上传,也可以在政策执行期内自主申领。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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