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居民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
(4)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从事边境贸易的,提交在边境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者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提交所在的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组团社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本人导游证;
(7)因国籍冲突、港澳居民来内地遗失证件等情形需申请出入境通行证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