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民政局单位名称: 原阳县民政局负责人:郝新明
办公地址: 原阳县开元路中段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 0373-7588227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及执法监督。(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村(居)委会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批及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没立,金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由报工作:负责跨乡(镇)和重要白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由报:负责县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 (镇)的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因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机构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人事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室、行政审批事项服务股)、社会救助股(特困救助股、城乡低保股) 、社会事务股(社会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股) 、基层政权建设股(区划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