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居民养老待遇申领方式一览
一、申领材料
1、参保人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二、办理地点
1、村委会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将相关材料一并移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外经办服务机构。
2、对外经办服务机构
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外经办服务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三、领取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
2、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对当地实施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情形,按规定逐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后,虽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仍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