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析产不动产转移登记必须双方吗?

地方特产2023-02-09 18:17:06未知

武汉离婚析产不动产转移登记必须双方吗?

  武汉离婚析产不动产转移登记必须双方吗?

   离婚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委托另一方办理离婚析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1.经公证的夫妻财产(不动产)分割协议书中,双方明确约定由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离婚析产的转移登记;

  2.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财产(不动产)归属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由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离婚析产的转移登记;

  3.已抵押的财产(不动产)办理抵押时约定转让时须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权人不同意抵押人转移不动产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离婚证、备案的离婚财产(不动产)归属协议等材料,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的预告登记。在申请预告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可当场授权委托不动产取得方单方办理后续的离婚析产转移登记;

  4.不动产取得方持有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不动产取得方单方到不动产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析产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证书。

本文标签: ,不动产  ,财产  ,当事人  ,单方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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