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在涪陵区,我的生育保险资料于今年9月通过社保部门审核,现在涪陵区要求生育津贴按月发放,但我在10月可能会离职,请问离职后如果社保停缴,是否会影响生育津贴的发放领取?
答:如果你离职后,将无法领取生育津贴。因为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先发放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账户发放给个人,如果离职后社保停缴,单位有权终止生育津贴的发放。建议你暂时不要办理离职,如果仍在产假期内,可享受完生育津贴发放再考虑办理离职。
2、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什么时候去报销?报销时需要什么资料?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1、本人的身份证;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