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缴纳:
1.持本人身份证到宿迁市内各交警大队、中队违法处理点缴款。
2.持本人身份证和处罚决定编号到江苏省内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或江苏银行缴款。
特别提醒:如果处罚决定书丢失,可以在交管12123APP注册登录后线上查询缴款,或提供身份证到各交警大队、中队查询处理。也可以拨打0527-12123热线查询处罚决定编号,然后到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或江苏银行缴款。
网上缴纳:
1.扫码下载“交管12123”
2.个人用户注册
3.通过注册的号码进行登录
4.在业务中心点击“罚款缴纳”
5.选择交通处罚记录
6.阅读业务须知并同意
7.支付缴纳罚款
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本数。
拒不缴纳:
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节较为严重的,可能会影响到个人信用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