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患者及陪护核酸要求的通知
各市民: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我院现对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核酸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通门诊患者:
(一)进行以下诊疗或检查的患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高压氧、激光美容、肺功能、鼻咽喉镜、支纤镜、胃肠镜、运动平板、门诊手术、口腔诊疗、其他侵入性检查/有创操作;
(二)其余诊疗情况无特殊核酸要求。
二、血液透析患者须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三、日间化疗须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
四、住院患者:
(一)普通门诊办理入院:
1、7天内有佛山市外旅居史患者,须完成社区管控措施后,凭24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办理入院。所有来(返)佛人员应落实到佛后三天三检。
2、其他平诊住院患者须持24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
(二)住院期间:
1、入院后前3天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含入院当日)。
2、入院3天后每周至少1次核酸检测。
五、病区陪护人员:
(一)办理陪护,要求同普通门诊办理入院的要求。
(二)陪护期间:要求同患者住院期间的要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