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北京密云区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通用博园项目位于密云区富帛路9号院,项目四至为:东至富帛路,南至双燕街,西至支十一路,北至北京东方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
项目建筑面积为14373.28平方米,毛坯交房,套型主要为约53平方米一居75套,约73平方米两居141套,约86平方米三居2套,总套数约218套,销售均价14500.00元/平方米。
本次配售房源218套,套型主要为约53平方米一居75套,约73平方米两居141套,约86平方米三居2套。
二、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办法》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40%份额。
举例:若购房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2㎡,销售价格为14500元/㎡的房屋,则该家庭需支付的购房款为72㎡×14500元/㎡=104400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60%。
三、申购条件
(一)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需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23年8月10日)。
2.申请人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房源安排及配售对象
(一)分组配售原则
根据市级政策,综合考虑密云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通用博园项目本次拟分为两类家庭配售,第一类为京籍无房家庭,包括密云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第二类为非京籍无房家庭。
此次配售房源计划面向在密云区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原则上不少于配售房源的30%(66套),实际各组别具体房源数量,将结合密云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项目申购登记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二)递补方式
面向两类家庭配售的房源配售方式均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程序实行网上申报、公开摇号配售,顺序选房。为满足大多数京籍刚需家庭住房需求,面向非京籍无房家庭配售的房源,摇号选房后如有剩余,由京籍无房家庭递补选房。
其中密云区农村户籍无房家庭、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和非京籍无房家庭申购条件还需在《办法》规定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
1.密云区农村户籍无房家庭
申请资格除联网审核外,还需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提供应批未批宅基地的审核认定意见。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承诺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后又批复了宅基地建设用地的,必须腾退已购共有产权住房。
2.在密云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申请人应在密云区工作,且为城镇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当月申请人在本市社保的个人权益缴费记录在密云区,即可认定为“在密云区工作”。
3.非京籍无房家庭
申请人已经办理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同时,申请人在密云区有稳定就业,申购当月申请人在密云区已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含申购当月)。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市住建委对申请家庭购房资格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周期为8月29日至9月6日(7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结果可在申购网址查询。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9月21日前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由于个人原因信息填报错误的,复核时不予受理。
资格复核地址:密云区水源东路339号住建委605室
咨询电话:010-69042876(工作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13:30- 17:30)
(二)本区农村户籍名下应批未批宅基地的无房家庭(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户籍),应在9月7日前到户籍所在镇政府开具无宅基地认定证明。通过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签署承诺书后由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出具认定意见。未进行认定的家庭不能参加选房。
经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纳入摇号范围。
在选房结束后,将对选房家庭购房资格再次进行联网审核。凡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承诺不符的,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密云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销售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对弄虚作假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通用博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仅供参考。
(三)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已有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住房的,不能申购此项目。
(四)符合申购条件的驻京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家庭只能由其配偶作为申请人。其配偶为京籍的,审核通过后参加京籍无房家庭类摇号;其配偶为非京籍的,符合非京籍家庭申购条件的,审核通过后参加非京籍无房家庭类摇号。
(五)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通润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
(六)本项目为收购限价商品房后转化共有产权房项目,依据北京市《关于未销售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转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14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适用《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相关规定,房屋不采用全装修成品交房,为毛坯交付。
(七)本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政府份额代持机构)为北京市燕安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丙方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八)本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九)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申购地址:http://gycq.zjw.beijing.gov.cn/enroll/home.jsp
项目地址:密云区富帛路9号院11号,12号楼
项目咨询热线:010- 69052586,010-69052856 (工作日早9:00—晚17:00)
项目监督电话:010- 69042876 (工作日上午 8 :30- 11 :30下午13:30- 17:30)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UpKF5d_qiycGNVolVDAhg提取码:1234).
如对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反馈至zhubao607@163.com邮箱.
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