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宝鸡申请公租房,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审批公示完毕(做参考)因为会进行初审、复审、核对等流程,首先是申请人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然后:
社区初审并公示:13天
社区在接到申请后的8个工作日内,采取实地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对有关佐证材料进行拍照或复印,同时将全部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5日。
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人(包括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内)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复审并将申请人基础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街道办事处复审:5天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接到社区报送的申请人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完整性、社区核实过程、申请人家庭收入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全部申请人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区住房保障部门信息比对、核准并公示:17天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接到申请材料后12个工作日内,采取部门联审、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以及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认定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以及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及住房情况。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准申请人获得保障资格,并将审核结果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
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以上审批全部结束后,会进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信息汇总,建档确定保障方式(货币保障、实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