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申请对象

地方特产2024-03-16 00:24:05未知

徐州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申请对象

  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

  适用对象

  2023年11月1日起,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工作站)从事规定期限科学研究的博士后。

  (一)经国家、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由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进入工作站期满一年。

  资助标准

  (一)在站科研补助

  给予工作站一次性科研补助10万元/人。

  (二)生活补贴

  给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补贴三年。

  (三)探亲交通补贴

  家庭在徐州市外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长补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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