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
三孩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和一孩、二孩规定相同,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按照我市医保、财政、人社及卫健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我市生育医疗待遇的支付标准如下。
正常分娩115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2150元/例。
生育津贴方面,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可按有关规定增加),符合河南省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申领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县(区)医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1.女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出生证明复印件、生育信息服务登记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顺产的无须提供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