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安心保(原武汉惠医保)指定药店
江城安心保(原武汉惠医保)院外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说明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指定医院的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购买符合《江城安心保特定高额自费药械支付范围》的药械费用,保险公司针对该药械费用按比例给付保险金。当累计给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非特定既往症患者按照80%的比例进行赔付、特定既往症患者按照10%的比例进行赔付。
若被保险人使用特定高额自费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本产品赔付范围。
江城安心保特定高额自费药械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