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资料
如之前有工商执照人员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及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2023年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在碑林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2、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才可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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