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我市医保部门联合市税务部门推出了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缴纳居民医保费服务。医保个人账户金余额充足、不少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所需金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职工医保个账共济,使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居民医保费。参保人通过“淄博医保”小程序,与家庭成员绑定个账共济后,再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按提示要求操作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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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流程
(一)在校(园)学生(含大学生)和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由所属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然后通过税务部门缴费。
(二)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凭户口薄或居住证到街道(镇)、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淄博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后到税务部门缴费。连续参保未中断的人员可以直接通过税务部门缴费。
(三)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属于我市政府代缴范围的,由区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按职责确定人员名单并提交同级医保部门,由区县医保部门核实认定身份后办理免缴费认定手续,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按照个人缴费部分的30%给予补助。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一件事”集成服务办理居民医保参保并缴纳出生所在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