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3-11-10 13:28:22佚名

丹东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申请条件

  丹东市申请颁发公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法律援助律师。

  申报地点

  丹东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415)。

  联系电话

  0415-22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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